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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员工守则,教育培训员工守则十准十不准

教育培训 2024-03-16 03:06:41 0 桐乡市教育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员工守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员工守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的三级教育是指?

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

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企业(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2)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级负责人组织实施,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生产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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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安全培训六大安全守则?

1、交通安全,治安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安全。

2、与每位司机签署《安全责任状》,要求每次出车前对轮胎气压、油路、转向、大灯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问题后可出车。驾驶员必须进行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员工管理培训都有哪些内容?

企业应该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实际发展的培训系统方案,含新员工的职前培训、企业文化教育、公司历史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在职培训、培训效果追踪与评估、培训档案建立等等,其中特别提到一点,要培训,须遵从企业管理高层、管理中层、普通员工的顺序进行,如同大海航行靠舵手一样,掌舵人认清了正确的前进方向,才能带领大家一同齐心协力的朝同一个目标前进,一个好的管理者本身也应该是一个好的老师,他不单是自己工作能力出众,更应该将整个团队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使整个团队强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员工守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员工守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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