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判决,教育培训合同判决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合同判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合同判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判决下来了,利息是怎么计算?
判决书生效后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一、法院判决后的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定如下:
法院判决后债务利息计算的方法,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规定来计算债务利息。
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按判决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定如下:
形成权判决包括哪些?
1、财产法上形成权
(1)债权上的形成权
追认权、解除权、变更权、抛弃权、免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抵销权、选择权、终止权、买回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减价请求权、违约金增减请求权、选择权、规定权、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时的优先购买权、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注: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2)物权上的形成权
所有权的抛弃权、他物权的抛弃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权回赎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合同判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合同判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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