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服务业,教育培训服务业加计抵减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服务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服务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人说:“教育是服务业,教师是服务员”,你怎么看?
谢谢作者诚邀回答这个问题。
目前有这么一种提法,教育是服务业,教师是服务员。我作为一位教师,坚决反对这种提法。这种提法是从市场经济原则出发,毒害了教育事业,伤害了教师和学生关系,有百害而无一利。当然我们不能把服务的概念无限扩大化,也不能把服务员的概念无限扩大化。
服务业是依据市场经济原则,把产业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教育属于第三产业吗?如果说课外教育辅导机构,属于服务业,还有一定道理,但是普通学校绝不能划为第三产业,即服务业。
教育不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它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所需人才以及其他一些重要职能的专职机构,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这是一个体系,环环相扣,比如大学的使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家交流与合作。
我们能说学校是一个企业吗?校长是董事长吗?教师是员工吗?企业的使命是服务社会,创造价值,企业要生存,必须要有盈利模式,而学校的目标是培养人才,衡量学校的好坏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而不是经济利润的大小。本质属性的不同决定了教育不是一个产业、学校不是一个企业,教育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事业。
不要说正式学校,就是课外辅导机构的老师,也不是服务员。不是说我看不起服务员,或者说不喜欢服务员这个称谓,任何一个行业都值得尊重。关键是教师从事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员从事的工作职责完全是不同的。
我是张旭语文,很愿意与您一起探讨问题的实质!
谢谢悟空邀请!
有两句赞美教师的话:一句是“教师是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一句是“老师是辛勤的园丁,培育出祖国的花朵”。
“蜡烛”强调了牺牲精神,“园丁”指出了责任意识,但它们有一个共同性,即“为了他人”。
“为了他人”就是服务的核心内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就是服务员。
只不过服务内容是独特的,即道德与知识的服务。服务场所是固定的,即学校。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即学生。
如果教师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服务员,给孩子提供优质的道德服务和知识服务,那将是教育的一大幸事。
感谢邀请。我的回答是教育是服务业,教师不是服务员。
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的道德规范,知识才能,言行举止等,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深远影响,“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教师乃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传授知识,培育做人,学会做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教师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教师是辛勤的园丁,要想桃李满园,就得育苗、栽培、施养、浇灌,修剪、护理,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获。“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培养学生,需要责任心和爱心,对差生适当给予补课,缩小成绩差距,强化学生自信心;对尖子生不溺爱,戒骄戒躁,继续努力。
教师,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培养,不要存有一点私心杂念,把自己所有的聪明才智,学习工作生活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毫无保留的授予给学生。点亮智慧之光,照耀前行之路,是教师的使命担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教师不是服务员,教师也要有威严。如果学生不守校纪校规,迟到早退,上课开小差,不专心听讲,作业不按时完成等,老师有权利有责任严加管理,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监督学生改邪归正,对家长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学校和家长多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信息,学会“两条腿”走路,做到互利双赢。
以上只代表个人观点,是错是对,恳请大家评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服务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服务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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